3月4日,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 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鼓励光伏企业利用全国布局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支持购售电公司为本市企业提供绿电交易服务。在电网保供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对消费绿色电力比例较高的用户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时优先保障。
为充分借鉴长三角地区光伏产业发展经验,把滁州市打造成集聚效应显著、协同配套完善、国际竞争力突出的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新高地,实现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世界光伏之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了《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3月4日起至2024年4月4日止。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光伏领域提升产业规模、强化技术创新、扩大推广应用、营造发展生态等活动。
第三条(政府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光伏产业发展促进工作的领导,将光伏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光伏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部门职责)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光伏产业布局,推进实施光伏产业发展重大工程和项目,制定光伏建设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光伏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
财政、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光伏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社会推动) 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产业联盟、基金会及光伏相关行业协会等组织和个人参与光伏产业发展的相关活动。
第六条(品牌城市) 建立和完善制造生态、创新生态、金融生态、应用生态为一体的光伏城市评价标准体系,推动品牌赋能、政企联动、产城融合,提高城市能级,打造光伏品牌城市。
第七条(产业发展) 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围绕先进光伏领域,加快产业集聚,巩固发展优势。加快前沿技术领域前瞻布局,完善产业链条建设,提升光伏产业发展水平。
深入实施光伏领域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光伏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第八条(产业规划) 市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加快编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目标、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
编制规划应当突出本市产业结构,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相衔接。
第九条(产业招商) 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围绕“强链、补链、延链”环节建立光伏产业招商机制,构建招引生态网络,瞄准头雁、头部企业、重点项目和重大功能性总部项目,制定实施年度重大项目引进计划,开展科技招商、协会招商、专题招商、平台招商、以商招商等。
第十条(产业链建设)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围绕产业目标,统筹协调产业链整体发展,加快推动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鼓励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联合体,开展协同创新,支持建立产业链供需对接和配套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本地配套供应链体系。
鼓励上市企业本地投资,推动光伏产业集群发展,建立产业集群梯次培育发展体系,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第十一条(供应链金融) 地方金融主管部门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与产业链核心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加强信息共享,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构建上下游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估、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产业链整体金融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重点企业)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突出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鼓励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本市龙头企业发挥品牌和技术优势,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矩阵,支持通过转型升级、项目招引、战略合作、兼并重组、股改、上市等方式,加快企业集团化、国际化进程,打造世界级科技领军企业。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全面实现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鼓励中小企业积极融入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产业链。
第十三条(绿色制造)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现代绿色生产体系,推动绿色制造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引导企业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和绿色化改造提升,推动重点企业试点开展产品碳排放对标和碳足迹认证,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支持工业园区和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发展,培育绿色制造服务体系,支持产融合作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第十四条(质量品牌) 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实施光伏产业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制度。
鼓励光伏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预警与保障、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等制度,大力发展优质制造,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
第十五条(现代服务) 交通运输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强化光伏产业物流支撑,畅通运输渠道,降低物流成本;海关主管部门应当提升口岸服务功能,助力光伏产业海外拓展,提升国际竞争力。
鼓励光伏企业开展相关产品检验检测以及认证平台建设,支持引进和培育一批高水平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品牌培育、发展、保护机制,打造光伏产品检验检测基地。
第十六条(创新人才) 人才工作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光伏产业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和保障制度,加快光伏领域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畅通引进绿色通道,将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以及紧缺人才纳入人才支持政策范围。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快光伏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批光伏领域的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
第十七条(创新载体) 科技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光伏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建设,在关键材料、检测装备和高端制造方面打造研发平台,加快构建以多种创新平台为骨干、梯次衔接的光伏领域创新平台体系,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第十八条(产学研合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组织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一批光伏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支持建立有利于促进光伏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促进创新产品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第十九条(创新主体)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企业创新支持力度,支持大型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在产业链全链条拓展协同研发。
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和省市光伏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光伏领域的优质人才团队、创业项目、科技企业加速集聚,壮大光伏领域创新型企业集群。
第二十条(标准创新) 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支持本市光伏企业开展标准提升行动,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
支持推动地方标准申报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支持依法制定光伏产业相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二十一条(技术创新) 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科技计划,深化“揭榜挂帅”,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产业技术创新。
推行实施首席科学家负责制,赋予首席科学家在所负责研发项目上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使用权、资源调度权。
科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工业基础数据库,定期发布光伏产业基础领域技术攻关目录。
第二十二条(模式创新) 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支持、鼓励光伏企业加快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业态、新技术在光伏领域中的应用,实现光伏领域数字化管理。
鼓励光伏企业利用全国布局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支持购售电公司为本市企业提供绿电交易服务。在电网保供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对消费绿色电力比例较高的用户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时优先保障。
探索可再生能源场站“隔墙售电”交易,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消纳,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引导建立工业绿色微电网。
第二十三条(金融创新) 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大信贷供给,降低融资成本。加快创新用能权、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抵产品,创新采用直租回租相结合、融资租赁+工程总承包等模式。
设立金融租赁基金、并购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光伏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发行绿色企业债、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
创新保险机制,建立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通过补充资本金、代偿补偿、保费补贴、业务补助等方式,扩大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降低担保费率。
第二十四条(推广应用)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支持光伏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生产中的推广使用,逐步实现生产方式的绿色化。对当年度新列入省重点推广应用目录的新技术产品及优秀应用场景给予政策支持。
第二十五条(绿电保障) 国网滁州供电公司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推动构建以光伏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持续优化用电结构,提高绿电比例。
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引入绿电资源,为企业绿电消费需求提供支撑。鼓励企业消纳自产的绿电。
第二十六条(光伏应用) 发展和改革等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光伏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推广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的应用,支持既有建筑物光伏光热改造,鼓励新建建筑与太阳能光伏光热系统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鼓励推广建筑电气化技术应用。
第二十七条(生活应用) 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统筹推进光伏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光伏在城市生活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光伏电池见板率,全面实现生活方式低碳化,提升光伏之都的辨识度、显示度和感受度。
党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优先购买和使用绿色光伏产品。
第三十条(示范应用) 市人民政府应当构建清洁能源体系、绿色制造体系、低碳生活体系、零碳经济体系,探索滁州城乡建设的绿色生态新模式。
强化光伏示范应用,鼓励绿色低碳特建设,建设光伏应用示范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和美丽乡村。
第三十一条(组织保障)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光伏产业培育和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推动产业发展重点任务和责任落实,以及需要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财政支持)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建立健全以股权投资、财政贴息、各类奖补为主的激励型财政支持机制。
第三十三条(咨询机制)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组织等单位专家组成的市光伏产业发展专家咨询机制,为本市光伏城市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十四条(政务服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土地供应、电力接引、能耗指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立项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审核等方面优先保障光伏产业发展。
第三十五条(合规指导) 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光伏企业合规行政指导,制定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行政处罚指南,推动建立滁州市企业合规建设促进中心和光伏产业仲裁机构,开展企业合规师培养培训及人员能力验证工作。
第三十六(知识产权) 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推动光伏领域专利导航,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培育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完善光伏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支持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进涉外维权,指导光伏企业解决海内外知识产权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宣传推广) 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举办光伏领域的国内外展览、赛事、论坛等活动,持续举办有影响力的产业盛会、科技盛会、交易盛会,打造世界光伏大会品牌,搭建光伏经济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三十八条(审慎监管) 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建立光伏产业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对光伏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第三十九条(行政管理责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本条例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四十条(兜底罚则)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2024年两会时刻再次开启,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已于3月4日开幕,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5日正式开幕。北极星梳理发现,能源、电力领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69名,其中光伏界共有10人。(注:排名不分先后)部分代表委员相关建议及提案见下:刘汉元:建议加快制定电动汽车参与电网储能的相关政策
2月27日,湖南发展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通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名称由“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50亿元变更为300亿元。公告显示,经营范围为发电业务、输
2月28日,天富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关联方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五个公司,新成立的五家项目公司持股比例及注册资本为:天富能源持股均为55%,注册资本共计8.19亿元,中新建电力集团持股均为45%,注册资本共计6.70亿元。其中,新疆兵融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中新
2月26日,由中国能建葛洲坝机电公司承建的西藏在建最大光伏项目华能加娃光储电站一期工程正式开工。加娃光伏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是西藏在建最大的光伏项目,一期交流侧额定容量为250兆瓦。中国能建葛洲坝机电公司以EPC总承包形式承担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建设任务,线千米。
2024年春节过后,硅料、硅片价格企稳回暖。而从光伏产业链整体供应来看,高纯石英砂这一重要原材料今年仍呈供应偏紧态势。根据银河证券研报,预计2023-2025年全球光伏用高纯石英砂需求量分别为10.8/13.1/15.4万吨,对应供需平衡约-3.9/-2.7/-2.0万吨。受此影响,2024年开年以来,相关企业仍在加大高纯
2月26日,华润电力发布公告称,该集团2024年1月附属电厂售电量达到1890.15万兆瓦时,同比增加了28.9%。其中,附属风电场售电量约373.9万兆瓦时,同比增加了1.5%;附属光伏电站售电量约38.9万兆瓦时,同比增加了224.6%。
2月26日,正泰新能2024品牌全球巡回AstronergyWorldTour正式启动,以“DoYouSpeakSolar?”为主题,围绕SolarParty、SolarPartnershipsPlan两大活动,正泰新能发布了涵盖五大洲15个国家的全球巡回计划,向世界发出以光伏为共同语言的邀请,诚邀每一位清洁能源的同行者加入对话,探讨光伏技术和产品的极
2月23日龙年伊始,“光·E路向前”创维光伏航天质量管理导入工程启动暨2024-2025年续约仪式在海南文昌隆重召开。这是继2023年6月正式签约以来,创维光伏和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太空创想的第二次官宣合作仪式,开启双方合力共赢,共谋品质升级的新时代。创维光伏董事长范瑞武、总经理马龙、副总经理
近期,能建集团、中核汇能、国贸新能源、湖北新能源、嘉科新能源发布招聘公告,北极星整理如下: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是深圳市国资委为深化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推动深圳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于2019年12月底成立的深圳市国有独资大型建工产业集团。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工程建设、“工业上楼”、城市服务、
2月25日,爱旭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投资建设济南一期年产10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该项目为公司于2023年4月与济南市政府签订的《爱旭太阳能高效电池组件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中的首期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99.78亿元,计划建设并生产基于ABC技术的相关电池及组件,并以组件为终端产品对外出售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实现能源转型和“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新能源以其良好的环境正外部性价值对延缓温室气体排放危害意义重大。(来源:“电联新媒”作者:郑运昌等)新能源环境效益突出但其出力波动特性给电力系统带来安全挑战,高比例接入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对电网基础运行能力要
3月1日,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国网大连供电公司组成的绿电工作专班做客“在线访谈”,解读绿电交易政策,并回答网友提问。附访谈文字实录问:什么是绿电?想明确这个概念。答:绿色电力简称绿电,是指从可再生能源中产生的电力,主要包括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其中包含电力需求侧管理,包括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绿色用电、电能替代、智能用电、有序用电等。可再生能源绿证和绿色电力交易:包括可再生能源绿证和绿色电力交易的项目信息管理、证书核发、交易体系
日前,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除水电机组,生物质发电机组,非燃煤火电机组(不含抚顺新钢10万千瓦CCPP机组),分布式新能源,结算电价(不含财政补贴)高于煤电基准价的风电机组外,其他发电机组上网电量原则上均
以市场化方式,引导愿意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用户扩大绿电消费,有助于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形成良性循环,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强劲的绿色动力扩大绿电消费,是减排降碳的重要举措。不过,当电力进入电网后,很难分辨一度电究竟来自化石能源,还是可再生能源。用户该如何确定自己是不是在为绿电买单呢
2024年2月19日,旺能环境南太湖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绿证达成首次挂牌交易,为浙江省首个成功申领绿证且成功交易的项目。面对“国补退坡”、“财政收紧”等经济形势,旺能环境深度探索、迅速响应国家号召,较早完成绿证申领的前置工作并按月度及时申领绿证,同时为后续政策的完善提前布局,助力国
2024年2月19日,旺能环境南太湖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绿证达成首次挂牌交易,为浙江省首个成功申领绿证且成功交易的项目。面对“国补退坡”、“财政收紧”等经济形势,旺能环境深度探索、迅速响应国家号召,较早完成绿证申领的前置工作并按月度及时申领绿证,同时为后续政策的完善提前布局,助力国
根据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统一部署,首次绿证核发数据全量校核工作于1月26日正式开展。浙江能源监管办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目前已完成1200余条数据的全量校核工作。浙江此次绿证核发数据校核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上下衔接顺畅。建立全省校核工作群,校核工作人员在遇到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等形式,落实能耗平衡方案。推动全省工商业用户进入
福建能源监管办积极按照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完成福建省2024年首批绿证核发数据全量校核工作。一是统一认识,深刻理解绿证核发数据全量校核工作的重要意义。第一时间与福建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和福建电力交易中心进行对接,召开绿证核发数据全量校核工作推进协调会,传
3月1日,安徽明光市住建局发布《安徽美达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GW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办理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显示,美达伦10GW光伏电池项目电池车间、动力站、仓库、废水处理站等多个项目工程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据了解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明光市明光经开区产城新区,项目总投资80亿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2024年重点项目清单》,其中包括22个光伏项目,详请见下表:
2月27日,六安市金安区委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印发《金安区2024年度工业发展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发展氢燃料电池、光伏储能配件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培育壮大高端化合物芯片、PCB切割刀具为核心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装配式建筑、钢结构为核心的新型建材产业链,做强做大全流程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黄山市零碳(近零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指出主要目标为:到2026年,低碳城市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全市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较2023年实现翻番,建成近零碳园区1个、零碳景区3个、零碳村庄7个,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机制基本健全,绿色低碳
2月26日,安徽省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宣城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4~2025年)》的通知。文件明确,绿色建筑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规模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2月22日,安徽合肥市发改委发布《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反馈,收到1个单位提出的修改建议3条,其中采纳1条,2条未采纳。采纳建议内容为:对户用光伏建议市发改委能源处组织人员认真调研供电部门及县级发改委,光伏企业及、走访农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PG PG电子2月1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方案》要求,加快建设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深入开展能源投资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建成投运利辛板集电厂二期、合肥和滁州天然气调峰电厂等项目,开工建设陕北—安徽±800千伏
近期,安徽省霍邱县集中批复了一批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共涉及290户、总装机建设容量共计12689.45kw。详情见下:关于六安市惠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户357.285KW户用屋顶光伏建设备案的通知六安市惠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的惠澳新能源〔2024〕15号文件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
2月21日,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无为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推进做实《无为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完善全社会各领域协同推进机制。加强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落实项目能评后管理,围绕年度能耗控制任务,PG PG电子严格节能审查和监察,对重点能耗企业
2月21日,安徽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2024年2月份第1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证公告。根据公告文件显示,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位于荆山中路与三十头路交口西北角,用地面积333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42679.08平方米。据悉,该项目投资方为苏州弘道新材料PG平台 PG电子游戏PG平台 PG电子游戏